上海、重庆、湖北等地绿色建筑委员会将于近期成立

发布时间:2010-11-05 

党中央在“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”中提出了要“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、环境友好型社会,提高生态文明水平”的发展战略。发展绿色建筑是建设“两型社会”重要途径,而建立绿色建筑推广机构是发展绿色建筑的一条重要的保障措施。建立绿色建筑推广机构,可以聚集和合理高效地利用各方面的资源力量,实现有关信息的交流畅通,加快绿色建筑的发展。在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的支持下,地方绿色建筑推广机构组建工作正在稳步地推进之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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